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落实《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我市制定了《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本细则旨在系统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实现从“点的突破”到“系统能力提升”的跨越,持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速产业要素集聚,全面提升产业能级。
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2026年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计划于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5〕1号),为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中的年度均指自然年度。同一主体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措施规定的资金扶持政策和中山市其他优惠或扶持政策。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便函〔2022〕2777号)等规定,为规范有关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2025版)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号)等精神,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银行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